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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規出臺 沒說“有位購車”說了“智慧停車”
發布時間:2017-08-25 分類:行業資訊
最近,不少自媒體發文帶了一波聳人聽聞的節奏:北京將實施“有位購車”制,沒有車位的居民不允許購車。這可急壞了不少預備買車的居民,尤其是老舊小區居民——原本小區車位就嚴重供不應求,上哪兒買車位去?車位價格會不會水漲船高,車位比車還貴?
別慌,“沒有車位不允許購車”,這一傳聞不屬實。
傳聞純屬誤讀,別被帶錯節奏
追根溯源,這一波“沒有車位不允許購車”的傳聞,起源于今年7月19日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此次會議上對預計年內正式出臺的《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停車管理條例”)進行了一審。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劉振剛強調,要強化停車入位理念,引導公眾主動選擇有位購車,從而實現“以靜制動”。
一石激起千層浪。隨后就有自媒體借勢大做文章,發表了“北京新規規定沒有車位不允許購車”的論斷,狠狠博了一把眼球。
很顯然,政府官員所說的“引導公眾主動選擇有位購車”,與部分自媒體所謂的“北京新規規定沒有車位不允許購車”,完全不是一碼事。筆者反復閱讀了這份停車管理條例,也并沒有找到關于“有位購車”或“沒有車位不允許購車”的任何闡述。
事實上,這份停車管理條例不但沒有帶來強制性實施“有位購車”的噩耗,反而針對困擾百萬北京車主的“停車難”問題提出了不少可期的解決方案,實乃車主福音。
緩解停車矛盾,北京有“三板斧”
相關數據顯示,2016年北京市汽車保有量548萬輛,但停車場只有6674個,停車位193萬個,平均每2.84輛車分享一個車位,車位缺口達355萬個。顯而易見,停車資源的嚴重短缺,是北京停車難問題的主要矛盾。從停車管理條例來看,北京將主要通過以下三大措施,增加車位供給,盤活存量停車資源,從而緩解停車難。
一是加強停車設施的規劃與建設
科學編制機動車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加強停車場的用地供給;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和經營停車場;鼓勵建設立體停車場以及“平改立”(將平面停車設施改造為立體停車設施);鼓勵開發地下空間資源建設公共停車場;增加臨時停車設施等。
二是鼓勵停車資源開放共享
鼓勵政府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停車場向社會開放;鼓勵開展停車泊位錯時有償共享;鼓勵居住區將配建停車場向社會開放。
三是發展智慧停車
鼓勵停車與互聯網融合發展,支持移動終端互聯網停車應用的開發與推廣,有序推行電子收費;建立全市統一的停車綜合管理系統,對停車場信息實行動態智能管理;在各公共停車場配建停車場誘導設施,并與所在區域停車場誘導系統實時對接。
這其中,智慧停車乍聽之下是個陌生概念,但實際上早已在不知不覺中走進了車主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