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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版”網約車經營服務管理細則公開征求公眾意見
發布時間:2017-07-12 分類:行業資訊
拼車、順風車等分攤成本出行的每車每日合乘次數不得超過4次、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或使用年限達到8年時要退出、本地出租車司機可直接申領網約車駕駛員證。
日前,市交通運輸局發布《市區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實施細則》(簡稱《細則》),對網約車平臺公司經營準入、駕駛員證考取等做了詳細說明,現正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網約車將安裝GPS和應急報警裝置
《細則》提出,擬在清遠市區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車籍應為清遠市牌號的7座及以下乘用車;使用自然吸氣或渦輪增壓發動機的,車輛軸距不少于2610毫米,車輛發動機功率不少于110馬力(81千瓦),滿足本市實施的最新機動車排放標準;新能源車輛軸距不少于2550毫米,發動機功率不受限制。車輛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或使用年限達到8年時要退出網約車市場。
同時,準入車輛必須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車輛衛星定位信息應按規定接入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相關監管平臺。交通部門介紹,之前網約車經營中因為司機不規范和平臺監管欠缺出現了一些安全問題,現在《細則》中增加了安裝報警裝置就是要保障乘客和司機雙方面安全。
市交通局表示,目前除了滴滴公司正在申請市區網約車經營外,還有其余的公司也打算申請經營牌照。交通部門鼓勵不止一家網約車公司在清遠經營,只有多家公司競爭經營,才能促進互相提升服務水平。另外,交通部門還鼓勵傳統的士企業轉型提供網約車服務,鼓勵出租汽車通過互聯網、電信等電召服務方式提供運營服務。但無論是哪個公司申請經營,都必須在市區設立有相應服務能力的服務機構,并提供車內人員傷亡賠付保險方案以及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承諾書。
根據《細則》,今后市區傳統出租汽車公司與取得市區網約車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臺公司協商一致,其車輛可接入該網約車平臺公司平臺開展網約車服務,車輛軸距和發動機排量不受限制,不需辦理車輛使用性質變更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而接入統一平臺后,市區網約車運價還是繼續實行市場調節價。
本市“的哥”可免試 直接申領網約車駕駛員證
近期,不少網約車駕駛員紛紛向相關部門詢問如何考證,車輛怎樣變更營運性質等問題,這些焦點在《細則》中都做了詳細說明。
值得關注的是,《細則》列明,2017年7月1日前已經取得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的駕駛員,符合《細則》規定條件的,在原證件有效期屆滿前可以直接申領《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而持有外市核發的《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且證件仍在有效期內的人員,擬在本市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應當參加本市的網約車區域科目考試并取得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市交通局相關科室負責人表示,網約車駕駛員證考試所有的復習資料要從網上下載,或者到新華書店找有關的復習資料。清遠的考試題目也是統一由交通部出,全省乃至全國都沒有統一的考試資料。而各地的本地考試題目也沒有統一,清遠的地名、旅游景點等考試大綱中列出的各種必考信息可在網上查閱,或參考清遠市旅游局的有關資料。
另外,《細則》還明確了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是由合乘服務提供者事先發布出行信息,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合乘服務提供者的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該類網絡約車合乘不屬于經營服務行為,不以盈利為目的,每車每日合乘次數不得超過4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私人小客車合乘名義從事或變相從事道路運輸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