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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網約車新政惹爭議:未公開征意 進行價格管制
發布時間:2017-04-11 分類:行業資訊
近日,甘肅省會蘭州公布了《網約車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進行隱性的數量和價格管制,同時在車輛標準等各方面進行較高要求,引發爭議。其中,爭議最大的一點是,蘭州的網約車新政并未像交通部及北上廣深等全國絕大多數城市那樣公開征求意見,而是直接發布及執行。法律專家認為,《細則》本身有多處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和全國大多數城市相比,蘭州的網約車新政不可謂不嚴厲。在車輛標準上,要求車齡3年以內,軸距2700mm以上,計稅價格14萬元以上。這一標準高于北上廣深杭成都等眾多特大城市和一線城市的同類標準。同時,蘭州要求駕駛員向乘客提供其姓名、照片、服務單位、手機號碼等,涉嫌侵犯隱私。
在網約車價格和數量上,蘭州也有明確要求?!都殑t》規定蘭州網約車運價應高于巡游出租車,在數量上“運力規模動態調整機制”,并且制定蘭州市的“網約車運力規模調整方案”。這些規定在交通部發布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管理暫行辦法》中也找不到相應的法律依據,該《暫行辦法》并未授權地方政府對網約車進行數量限制,網友認為這與上位法不符。分析稱,這些過多規定未來有可能造成蘭州市的網約車牌照成為稀缺資源,甚至存在牌照費高企、炒賣網約車牌照等隱患。
在蘭州網約車數量上,此前有媒體報道過,去年8月蘭州方面曾對外表示,應該控制網約車發展規模,蘭州的網約車數量應該被嚴格控制在3000輛左右。蘭州市城市交通運輸管理處處長張建彪說,這是經過測算后適合蘭州本地情況的。
此外,蘭州市政府此次發布的《細則》在之前沒有進行任何公開的聽證會,或是公布草案等形式公開聽取意見,這與《甘肅省行政審批監督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相悖;與此同時,該《細則》印發時間為3月27日,并自印發之日起開始實施。但直到3月30日下午6點,在蘭州市公開網站和政府官方網站上均未查到該文件,也就是在正式對外公布之前就已經處于實施狀態,這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
很多網友認為,地方政府在出臺法律法規時,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廣泛征求意見,不能“想當然”的按照政策制定者自己的意愿來制定相關的規范。
無獨有偶,近日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發布《中國法治政府發展報告(2016)》也表示,全國多個城市出臺的網約車新政涉嫌違反行政許可法。該報告指出,各地方城市政府出臺的實施細則,為網約車平臺公司、車輛和駕駛員設置了高標準,窒息了網約車的發展,不僅違反了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更不符合共享經濟的基本特征和發展規律。報告認為,對網約車等共享經濟制定法律法規,首先應該要端正規制的目的,許多國家提出對共享經濟進行法律規制,都是為了防止提供不規范服務和侵犯消費者權益等行為,而不簡單是因為其沒有遵守許可等法律制度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