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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管理不能"各掃門前雪"
發布時間:2017-06-05 分類:趨勢研究
對話人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交通管理工程系教授 丁立民
中國社會科學院博士后 蔣敏娟
《法制日報》記者 韓丹東
《法制日報》實習生 孟雨佳 吳 雙
記者:停車難可以說是困擾城市多年的“城市病”,尤其在最近幾年,停車難現象有愈演愈烈之勢。
丁立民:目前,現有的土地不能無限制地滿足停車位的設置?,F在講供需,很多人覺得我買了車就必須給我提供停車位,我覺得這種觀念是不對的?,F代汽車文明應該講究理性,應當是在買車前就想好車要停在哪兒。一輛車不僅是需要一個停放的位置就行,還得出行,比如說去上班、購物、旅游等,都需要停車位,那么我們是不是要滿足每個人的要求呢?想滿足每個人所有的要求肯定是很難的,不可能提供這么多停車位。
另一方面是政府規劃的問題,哪些地方可以停、哪些地方不能停,應該在可能的范圍內確保城市的可持續發展,高效利用土地,盡可能地滿足停車需求,但是不能無限制地提供。政府部門應該從宣傳、政策各方面來引導車主合理使用機動車,而不是上班、出行都要用車。如果每個人都這樣,停車需求顯然是滿足不了的。比如說我們的小區,停車位設置很多,空閑的地方很少,那么孩子去哪里玩耍?城市不是為了交通更美好,而是為了生活更美好。
蔣敏娟:最主要的原因還是供需不平衡。隨著我國經濟發展、人們收入水平提高,群眾對汽車的剛性需求也在不斷增加。近年來,我國城市機動車增幅很快,私人轎車大量出現。停車設施供給的不足,一方面是受制于城市土地資源的緊缺,另一方面在于建設主體單一。目前我國大多數城市的公共停車場基本上由政府出資建設,沒有充分發揮民間資本的力量,導致停車場建設不足。
目前較為混亂的停車管理體制也是導致停車難的一個重要原因。停車管理主體和部門較為混亂,相關法律和法規也不清晰。在現有的停車管理體制中,存在著多頭管理及所有權和經營權不一致的現象。
城市規劃各自為政,停車場設置成為規劃“真空地帶”也是一個原因。目前,我國大部分城市的道路規劃與城市設計規劃都存在與停車場建設規劃脫節的問題。通常是道路規劃部門只管道路不管停車,城市規劃部門只管建筑設計也很少涉及停車場規劃。
還有,停車管理缺乏全國性法律法規的支持。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全國性的法律來管理和約束停車問題。無論是現行的交通法律還是道路法律幾乎都看不到有關停車場的管理規定。
停車收費標準的不合理與不匹配導致道路外公共停車場庫使用率較低也是個問題。有調查研究表明,雖然我們一方面面臨著停車位總量不足的現象,但是另一方面又還存在著很多道路外公共配建停車(場)庫的泊位利用率不高的情況。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在于收費機制的不合理。
記者:根據以上的分析,導致停車難的原因很多,現在要解決停車難該如何綜合施策?
丁立民:停車難是一個社會化的問題,必須協同各方共同努力。比如說學校周邊停車問題,需要家長、學校和交通管理部門共同努力,學校不能說我就只管學校校園內的事,其他的我不管;家長也不能只管接送孩子,亂停亂放私家車。所以,從學校周邊停車問題來看,需要綜合考慮,多方共同努力,才能給孩子的成長提供好的環境。醫院也是一樣,怎樣做有利于患者就醫,也需要協同各方努力。
居民小區在規劃時有固定的停車指標,多大的小區要建多少停車位,必須要規劃好,不能占用其他資源,還要告訴大家還剩多少停車位,讓大家心里有數。很多時候,我們有各種規定,但是沒有按照規定做。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有關部門進行管理整治。
蔣敏娟:我認為,應建立相應的扶持配套政策措施,鼓勵民營資本投資建設停車場。停車場建設屬于投資成本高、收益少且慢的行業,市場投資建設的動力不足,因此政府部門應該出臺相應的政策措施鼓勵民營資本投入。
同時,應該建立城市公共停車資源的多部門協調機制,設置一個統一、專業、有執法權的停車主管機構,全面統籌規范停車管理。
此外,要重視城市發展規劃,以長遠的眼光高標準建設停車場庫。在做城市規劃時,堅持城市建筑規劃與停車場規劃的同步設計。
更重要的是,要加快有關停車場管理的立法,健全相應的法律法規。法律位階直接影響停車管理的權威性和規范性,并且要合理調整價格機制,盤活閑置的路外公共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