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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路段不可作為臨時路側停車合規標準停車位?
發布時間:2018-08-15 分類:交通百科
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隨著汽車越來越多,在這個擁擠的城市里駕駛其實停車比開車更加復雜,如果稍不留意,迎面而來的可就是一張罰款單了,一般來說在城區最好做到停劃線停車位或者是停車場,但人有三急,在急需停車的情況下合規的臨時路側停車,不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就能避免不該有的懲罰,因此熟悉路側停車規則實在是太重要了,那么哪些路段不可作為臨時路側停車合規標準停車位呢?
在路邊臨時停車的應該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路側停車;
2、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路側停車;
3、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以外,不得路側停車;
4、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5、 路側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能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后,立即開走;
6、 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以上是不可作為臨時路側停車合規標準停車位的路段,大家都熟悉了解了嗎?因此《交通法》規定,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都屬于違法行為,可能會受到懲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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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邊停車位停車時需要注意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