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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汽車融資租賃須知
發布時間:2018-03-23 分類:交通百科
目前,從金融市場的定位來看,汽車融資租賃是繼“信貸融資”、“證券融資”之后的第三大融資市場。從汽車金融定位來看,汽車融資租賃是我國汽車金融行業正在蓬勃發展的一個產業。那汽車融資租賃要素有哪些需要了解的呢?
一、汽車融資租賃含義
汽車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和汽車供貨人的選擇或認可,將其從供貨人處取得的租賃物按合同約定出租給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動,這也是常規融資租賃的最基本的形式。對融資租賃的通俗理解就是“你租我才買,我買你必租”,”兩權相分離,兩權同在手“。而一般性的租賃就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動,其法律交易結構包含“一個標的物、一個合同(租賃合同)、兩方當事人”。
二、融資租賃的“一個標的物”包含哪些?
1、融資租賃的一個標的物——汽車。其法律定義是物,包括動產與不動產在租賃期間,承租人獲得的是租賃物的占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概括為使用權。
2、中國銀監會監管的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的租賃物為固定資產,這是一個財務會計用語。動產、不動產財務會計上都可核算為固定資產。
3、商務部或國家稅務總局監管的外商投資租賃公司與內資融資租賃試點企業的租賃物主要是指設備、交通工具、工程機械等動產。
三、融資租賃的“兩個合同”包含哪些?
融資租賃交易的兩個合同是指:標的物“買賣合同”和“融資租賃合同”。
1、簽署“買賣合同”交易是取得租賃物的一種主要形式?!百I賣合同”的交易對象是實物資產即“租賃物”(動產或不動產)。
2、融資租賃合同的交易對象是租賃物的“三項權能”即租賃物的“占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統稱為使用權”。這里的“融資租賃合同”不可以簡稱“租賃合同”,即便是口頭或書面上稱為“租賃合同”,但其內涵與合同法13章的“租賃合同”內涵完全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