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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城區:擬劃分三類停車分區 緩解停車難
發布時間:2018-05-07 分類:行業資訊
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升,汽車逐漸成為每個家庭的必需品。而隨著機動車的迅猛增長,城市停車問題日益凸顯。如何化解停車難?如何滿足人們不斷增長的停車需求?現如今已經成為城市規劃建設當中的一大關鍵問題。
聊城市規劃局組織有關專家,歷時一年多時間,經過前期策劃、基礎資料收集及現狀調查、編制方案、征詢各相關部門意見等環節,確定了聊城市綜合交通規劃最終方案。在該方案中,我市規劃部門在針對停車矛盾這一問題開出了一系列 “藥方”。
三類停車分區:綠色交通發展區、適度控制區、協調發展區
記者了解到,考慮聊城市“一主兩副”城市空間布局,根據已有規劃確定的未來不同區域的土地利用性質和開發強度、現狀建成情況、公共交通服務水平及道路網絡容量等因素,《聊城市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將城市規劃建設區分為三類停車分區,作為制定停車政策等的基礎空間。
其中一類區為綠色交通發展區;即城市主中心及古城周邊區域,該區域用地開發和交通集聚強度高,提倡公交和慢行優先,不鼓勵私人小汽車交通,必須嚴格控制停車泊位的供給;配建停車的主體地位明確;強化執行停車需求管理力度,制定高停車收費標準;積極引導和支持公交方式優先,制定全面的停車管理策略。
二類區為適度控制區;即城市東、西部副中心及周邊區域。適度控制區同樣提倡慢行與公交的優先發展,但是私人小汽車交通可作為適當的補充;通過調節區域內部小汽車的比重,適度控制停車供給規模,提升交通組織的整體性和交通環境的集約性;制定合理的停車配建標準和收費標準,停車管理要有策略引導。一方面加強交通管理,適度建設路外公共停車場;另一方面可對現有停車資源進行挖潛,鼓勵配建停車場在空閑時段內對社會開放,實現停車資源在時間維度上錯時共享。
三類區為協調發展區;即規劃區除一類、二類以外的區域,考慮建設用地相對寬松,路網密度較低,公交和私人交通可協調發展,停車設施建設應實行較高的標準,確保停車需求的基本滿足。
三類區域主要包括中心城外圍區域及新建區域,協調發展區應充分保障停車泊位的供給,一方面大力加強公共停車場建設,控制和預留停車設施用地;另一方面充分重視配建停車設施的建設,建筑配建指標取高標準。
2020年,中心城區預計需要停車泊位24萬個
根據預測,聊城市2020年、2030年中心城區汽車保有量分別20.16萬輛、43.51萬輛,按照停車供給總量達小汽車保有量的1.2倍標準來考慮,則到2020年、2030年需要泊位分別為24.19萬個、52.22 萬個。
《聊城市城市綜合交通規劃》指出,目前,聊城市城市化和機動化均處于快速發展階段,必須及時制定合適的停車政策和配建標準,以便更好地指導城市停車配建的發展。
根據綜合交通需求預測模型的結果,結合綠色交通發展區引導、適度控制區適量、協調發展區足量的供給策略,綜合考慮廣場、綠地、公園、醫院、商業等相關車流量集聚區的分布,并結合用地條件,我市中心城區需要新增路外停車場146處(20處為現狀停車場),提供3.63萬個社會公共停車泊位。建設兼容性停車位1.2萬個;建設彈性停車位1.2萬個。
此外,《聊城市城市綜合交通規劃》還提到,為有效解決停車設施供應與動態交通增長之間的協調發展問題,必須適度調整聊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車設施指標,以期改善聊城市中心城的停車狀況,實現靜態交通與動態交通協調發展。
為體現城市中心區停車需求控制策略,并借鑒其他城市的配建指標,其中,一類區(綠色交通發展區)配建指標上限值建議參照山東?、蝾惖貐^配建指標標準;二類區(適度控制區)配建指標下限值參照Ⅱ類地區指標微調高;三類區(協調發展區)配建指標下限值高于二類區10%-20%,非機動車指標基本參照Ⅱ類地區指標值。
停車設施被挪用按違建處理
配建車位應按比例對社會開放
此外,《聊城市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建議我市盡快制定出臺相應的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規定,對配建指標的執行提出明確要求,確保其順利實施。
其中,應明確建筑物配建停車設施建設是停車設施的建設主體,是城市的重要基礎設施之一,必須嚴格執行。
明確建筑物按照標準配建停車設施存在困難時的處理辦法。一般情況下,各類建筑物必須嚴格按照標準配建停車設施,對配建建設中確有困難的,在規劃部門批準后,可以適當減少停車位數量(非機動車停車設施原則上不允許減少配建),但其減少建設的車位數量(或車位建筑面積)必須按照相關規定繳納停車位建設差額費。
明確停車位建設差額費的征收辦法;明確建設過程管理與驗收要求。各類建筑工程不按規定設計停車設施的,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不予核發建筑工程執照。
明確違反建設與使用要求的處罰措施。對不按審定批準的規劃、設計、施工圖紙配建停車設施的,由規劃部門按違法建設處理。建筑物運營后,一旦發現配建停車設施被挪用現象,規劃部門應及時責令其限期恢復,并按違法建設處理。
明確配建停車設施對社會開放的要求。必須明確配建車位按比例對社會開放的強制規定,改變現狀車位使用率低、效率浪費的狀況。除面向單位公車的內部車位免費使用以外,其余車位全部納入收費經營管理體系,充分提高停車設施的使用效率與經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