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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協約談7家共享單車 呼吁免收押金
發布時間:2017-12-06 分類:行業資訊
近期,中國消費者協會在北京召開共享單車企業公開約談會,就消費者普遍關心的押金和預付金存管、車輛投放與運維等問題約談相關企業。據了解,摩拜、ofo、永安行、優拜、哈羅單車、拜客出行、小藍等7家共享單車企業代表參加了當天的約談會。
中消協在約談會上提出要求,廣大共享單車企業要嚴格落實《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強化責任意識,盡可能采取免收押金的方式提供自行車租賃服務。
同時,強調對于企業收取消費者的押金和預付資金,要采用安全透明的資金監管方式,確保消費者押金和預付資金的安全。
在約談會上,根據部分企業代表的情況介紹,目前共享單車企業分為收取押金騎行和免押金騎行兩種方式。
免押金騎行一般需要考察消費者的第三方信用評分,超過一定分值就可以免收押金。收取押金的單車企業一般將押金統一存放在銀行進行專門管理。消費者的押金和預付資金余額均可退,但各企業退款時效、具體金額與消費者的支付方式、余額組成有關。
今年6月以來,悟空、町町、酷騎、小藍、小鳴等多家共享單車企業相繼陷入經營困境后,退押金難的現象也隨之浮出水面。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中消協約談摩拜等7家共享單車企業,呼吁取消消費者的押金和預付資金。
實際上,中消協對于共享單車押金問題討論已久。早在今年3月23日,中消協召開了提升共享單車服務消費維權工作座談會。12月1日,中消協又組織召開了共享單車問題座談會,就押金問題等進行過公開討論。
中消協原副秘書長武高漢昨日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對共享單車監管的前提是對其商業模式的理解,“對共享單車的性質,用戶押金的性質不明確,管理怎么跟得上?!?
“在監管前需搞清楚所謂的共享單車實際上是在搞金融還是搞租賃,”他指出,用戶押金的意義在于防止用戶道德缺失,而非為企業提供運作資金。監管部門需要理解押金的性質才能實行有效的監管。此外,共享單車企業還應告知消費者盈利模式,“如果免押金還能盈利的話,才真正說明他是有生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