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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監管需要“九龍治水”,不能讓交通部門單打獨斗
發布時間:2017-08-14 分類:行業資訊
網約車管理新政出臺以來,在監管和執法層面暴露出三方面問題,包括網約車平臺公司未對交通管理部門進行真實、及時的數據接入;監管部門對網約車平臺公司違反新規的行為處罰手段和力度有限;針對網約車監管的法律依據存在空白。業內人士呼吁,對企業的“緊箍咒”不要沒事總念,但不能沒有。
記者采訪中發現,從交通運輸部到各地方交通管理部門,反映監管最大的難題是數據接入未落實。而掌握平臺車輛運行數據是監管和執法中最重要的一環,不掌握數據或數據滯后造假,不僅導致線下執法難度加大,且難以及時發現違法行為,更難確定證據,導致監管“落空”。
沒有真實、實時的網約車平臺數據,直接導致監管查無實據。上海市交通委執法大隊副總隊長徐偉說,網約車新政執行以來,在執法過程中發現外地牌照的非法客運在網約車平臺上有所減少,但是減少到什么程度,沒有數據。
尤其是針對“順風車”的管理難度更大?!拔覀冊诘罔F站等車輛集中的地方進行檢查,有的司機就說自己是順風車,按照管理規定,順風車每天只能跑兩趟,超過兩趟就屬于營運車輛,但這名司機究竟跑了幾趟,我們完全無從掌握?!毙靷フf。
目前,已接入網約車平臺數據的城市還存在數據造假的情況。此外,平臺傳送的數據缺少平臺支付信息、服務機構信息、運價信息、車輛保險信息,數據傳輸中主動中斷等現象也一直存在。
記者調研了解到,網約車行業的許可與管理,跨交通、公安、通信、工商、工信、質檢等多個部門,同時跨部、省、市等多個層級。雖然國家七部委與深圳市網約車管理辦法都已明確“有關部門依據法定職責,對網約車實施相關監督管理”,但在實際管理工作中,并沒形成合力,基本上是靠交通部門一家單打獨斗。
“交通部門缺乏手段措施對事前、事中進行監管,負責對沉淀資金監管的部門往往更有辦法?!鄙钲谑泄步煌ü芾砭殖鲎饪瓦\處負責人曾浩表示,如近期易到公司出現的問題,其實質是繳費者預充值、預付費和司機應收款項提現環節出現問題。對交通部門來說,易到還未拿到《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屬于非法營運,而交通部門能做的只能是查扣車輛,禁止非法行為,但是此類執法非但不能解決司機的問題,反而會加重矛盾。
業內人士認為,目前網約車平臺形成的龐大公眾信息數據庫缺乏有效的監管,要實現有效監管,必然需要有通訊、網信等各個部門等積極參與,需要有一個強有力的部門統籌開展各項工作。
多地交通管理部門表示,互聯網企業的監管恰恰需要“九龍治水”,單獨哪一家的監管都是無能為力的。同時,互聯網企業的安全風險更大,監管手段同樣需要互聯網化,傳統手段難以達到監管目的,盡快建立有效的管理平臺和部門橫向聯動機制。
一些網約車平臺公司指出,交通部門的相關監管行為缺少法律依據,甚至違背了法律規定,因此,要切實執行網約車管理新政,迫切需要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體系。
一是完善網約車平臺公司的監管和處罰依據。新政出臺后,沒有有效的制裁手段,對網約車平臺則無約束力,最終將導致政策“落空”。
二是明確網約車平臺數據、信息的定性問題。某網約車平臺表示,各地數據對接缺乏依據,政府有借合規要求強占企業數據的嫌疑,涉嫌違反《網絡安全法》。專家建議,當前迫切需要明確網約車平臺信息的定性問題,給數據接入合法性、合理性以明確的依據,并督促網約車平臺按規定執行,出現數據差錯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是對于網約車平臺需完善反壟斷、價格管理的相關規定。需警惕互聯網平臺在運力上具有話語權、對運價具有掌控權。當運力失控,運價一家說了算的時候,乘客利益難獲保障。2016年夏季,由于惡劣天氣,出租車供不應求,而此時某平臺公司加價10倍。個別網約車平臺在形成市場占有率優勢后,哄抬運價,干擾市場的行為需要進行反壟斷和價格管理的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