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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城區:出租車網約車新政實施 附具體細則
發布時間:2017-07-08 分類:行業資訊
近日,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召開“宜昌市城區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新政實施”新聞發布會。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市人民政府于近日制定頒布針對城區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等有關政策及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其中網約車地方實施細則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據悉,我市是繼武漢市之后,湖北省第二個頒布網約車地方實施細則的城市。
1、網約車和巡游車有何區別?
出租汽車按經營服務方式不同,劃分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即“網約車”)和巡游出租汽車(即“巡游車”)。網約車是以互聯網技術為依托構建服務平臺,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非巡游的預約出租車服務的經營活動,不得張貼或噴涂網約車標識,不能以“掃馬路”的方式攬客。
巡游車即傳統出租汽車,可在道路上巡游攬客、站點候客,噴涂、安裝巡游車標識、設備,以七座及以下乘用車和駕駛勞務為乘客提供出行服務,并按照乘客意愿行駛,根據行駛里程和時間計費的經營活動。兩者在服務方式、車輛標準和價格機制等方面存在明顯區別。
2、巡游車經營許可期限調整為6年
一是自2016年7月1日起,實行巡游車客運經營權無償使用。二是調整巡游車經營許可期限及車輛運營年限。巡游車經營許可期限由5年調整為6年,經營許可終止后需重新申請許可。巡游車運營年限調整為6年,自機動車初次注冊登記之日起滿6年退出營運,此處的“退出”是指營轉非,不是指強制報廢。三是實行服務質量行政合同制度。
3、城市建成區內一律打表計價
一是調整打表計價范圍。調整后在城市建成區內(如:三峽機場、猇亭、點軍大部分區域等地)乘坐巡游車一律實行打表計價。
二是適當調整出租車計價方式。重點解決目前計費找零、等候費、帶貨費等問題,并解決好因返空費設置不符合實際情況,駕駛員不愿意承接邊遠城區乘客而采取議價方式等問題。
4、取消夷陵區巡游車區域限制
取消夷陵區X牌照巡游車區域經營限制,執行城區統一打表計價方式和標準。
5、對巡游車拼客經營行為如何管理?
為規范巡游車拼客經營行為,我市將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主要包括:一是嚴格堅持車上已載乘客同意為前提,不能強行拼客;二是巡游車安裝多相智能計價器,不同批次乘客分別計價;三是對打車費用適當進行打折優惠。
6、鼓勵提供免費互助合乘
私人小客車合乘,即拼車、順風車。應遵循公益合乘優先、民間互助自愿、維護合法權益、合乘信息真實、分攤成本合理、嚴禁非法運營的原則。關于拼車費用,一是鼓勵提供免費互助合乘。二是合乘服務雙方可合理分攤合乘里程消耗的油、氣、電費用和通行費用,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7、拼車車主應遵守哪些規定?
提供合乘的車輛必須是合乘服務提供者(拼車車主)本人所有的、具有本市號牌且經檢驗合格的7座以下小客車,車輛所有人為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非營業性小客車不得提供合乘出行服務。拼車車主應具有1年以上駕齡,身體健康。合乘中應依法自律、安全駕駛。所選擇的線路應當順路便行。
拼車車主應事先發布出行信息,與合乘者約定行駛線路、時間、地點、費用、安全責任、人身保險等事宜。平臺只能為出行線路相同的合乘者提供服務。拼車車主發布出行信息及服務每天不得超過2次。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確保合乘規范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