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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城運處回應網約車新政“爭議”:兩年內試行
發布時間:2017-04-14 分類:行業資訊
4月12日,甘肅蘭州近日公布了《網約車管理實施細則》,對網約車的車輛和價格進行詳細說明,有媒體及網友發布“新政沒有公開征求意見、要求提供駕駛員照片手機號碼等涉嫌侵犯隱私、蘭州網約車標準高于一線城市”等,引起網絡熱議。對此,蘭州城運處11日召開說明會,對網絡傳播中不實內容做出詳細回應。
針對網絡中爭議“蘭州的網約車新政并未像北上廣等絕大多數城市公開征求意見,而是直接發布及執行”一事。蘭州市城運處詳細為媒體介紹了政策出臺的“始末”,自2016年10月以來蘭州市城運處多次組織座談會,市交通委客運處、法規處,市城運處、市出租汽車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法律顧問,蘭州部分巡游出租客運企業負責人、部分駕駛員代表和益民專車、神州專車、嘀嘀出行、易到、優步公司負責人參加會議,就《蘭州市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發展實施意見》(討論稿)、討論《蘭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討論稿)、《蘭州市規范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指導意見》(討論稿)進行討論,并廣泛征求意見。
隨后,蘭州市城運處分別向相關部門多次報送了《實施意見》和《實施細則》?!疤m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并非部門規章或地方法規而是政府規范性文件,該文件起草與審核階段工作均按照《甘肅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蘭州市交通委法規處副處長公韶巖說,網絡意見認為蘭州市網約車實施細則是法規規定的認識是“不準確的”。
蘭州市城運處介紹,該細則將“試行兩年”,在實際運行中還將多方吸收意見,維護各方權益,規范有序促進網約車發展,待進一步成熟后出臺蘭州市地方法規。
該處向媒體披露,《蘭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在正式發布前市城運處還對其進行了“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評估中再次廣泛征求了市民群眾、網約車平臺公司、網約車司機等群眾意見。
其中對200名網約車司機進行了網約車實施細則問卷調查,有90.31%的網約車司機表示將積極創造條件爭取符合《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網信辦令2016年第60號)和蘭州網約車實施細則,規范運營網約車。
針對網約車為何要提供駕駛員信息的問題,蘭州市城運處有關負責人回應稱,曾對350名市民進行問卷調查后發現,有39.13%的市民認為網約車存在不安全的隱患,認為產生這些不安全因素的主要原因集中在“對網約車司機資料審核不全面”、“對網約車運行制約監管不力”兩個方面的占比達到60%以上。
城運處稱,此次出臺的《實施細則》結合實際情況,對網約車駕駛人設定了比較嚴格的準入條件,旨在最大限度維護公共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乘客出行安全。
另外,有網友熱議,蘭州網約車規定車輛要求車齡3年以內,軸距2700mm以上,計稅價格14萬元以上?!斑@一標準高于北上廣等眾多一線城市的同類標準”。對此,蘭州市城運處處長張建彪介紹,根據相關規定,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按照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發展原則確定網約車車輛標準。因此,根據市城運處對蘭州市網約車市場調查情況,結合蘭州市目前巡游出租汽車的實際情況,進行了規定,如“車輛軸距2700毫米以上,價格14萬以上”等條件。
“這亦是依據國務院和交通部的相關精神研究制定的具體數字?!睆埥ū胫赋?,這些條件的規定,是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適的個性化服務的原則,符合網約車輛檔次應明顯高于該市主流巡游出租汽車、為市民提供高品質差異化出行服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