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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不辦證接單載客屬非法營運 最高罰十萬
發布時間:2017-03-10 分類:行業資訊
網約車司機注意了!不辦證就通過網約車平臺接單載客,屬非法營運,將面臨3萬元~10萬元不等的罰款。昨日,執法部門查獲的19輛非法營運車輛中,就有部分是無證網約車。
昨日上午9點半,一輛車牌號為閩A013N2的白色轎車剛在福州機場下客區停穩,市交通綜合執法支隊一大隊的稽查人員就上前將車輛攔下。經現場稽查,發現司機和乘客互不認識,司機是從網約車平臺上接的單,屬非法網約車。10時許,另一輛非法網約車閩A598CS被截停,司機見勢不妙,趕緊將手機上的約車平臺卸載。
稽查人員告訴記者,根據網約車實施細則,網約車車型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車輛購置價(含購置稅)在15萬元(含)以上;軸距2.7米、排量1.8L以上,且車輛購置價(含購置稅)在12萬元(含)以上。閩A013N2不僅車型不符合網約車標準,且駕駛員沒有福州戶籍或居住證,也未取得網約車駕駛員證。
昨日上午,市交通綜合執法支隊在火車站、火車南站、機場以及鼓樓、臺江、倉山、晉安4城區部分地段開展非法營運專項整治,共查獲19輛非法營運車輛,使得3月份至今已累計查處54輛非法營運車。
市交通綜合執法支隊一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車輛非法營運一經查處,司機可能面臨3萬元~10萬元的罰款。
據悉,去年11月1日國家網約車新政落地以來,市交通綜合執法支隊共查處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道路旅客運輸車輛510輛次,已立案處罰365輛次,處罰金額830.85萬元,特別是今年加大整治力度,1月和2月就查處321輛次,處罰金額704.8萬元(至今累計還有145輛滯留停車場未接受處理)。
下一步,市交通綜合執法支隊將在重點商圈、醫院及學校等周邊繼續加大對各類非法營運行為的打擊力度,不定期聯合公安交警等部門在市區和各個高速口及窩點地區開展非法營運專項整治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