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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約車細則:駕駛員需津籍津牌
發布時間:2016-11-30 分類:行業資訊
日前,天津發布了《天津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在征求意見稿中,對天津的網約車經營的駕駛員及網約車經營的車輛各自提出9大條件,具體如下:
規定網約車司機須具有本市戶籍,車輛須為在本市公安機關登記的7座及以下乘用車。
辦法明確,擬在天津從事網約車經營的駕駛員,符合以下9大條件:
1、具有本市戶籍;
2、男60周歲以下,女55周歲以下;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取得本市核發的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
5、身體健康;
6、經指定考試機構考試合格;
7、五年內沒有被吊銷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記錄;
8、無交通肇事、危險駕駛、暴力犯罪記錄,無吸毒和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擬在天津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符合以下9大條件:
1、在本市公安機關登記的7座及以下乘用車,且在車輛檢驗有效期內,沒有未處理完畢的交通事故和交通違法記錄;
2、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
3、符合本市實施的最新機動車排放標準,且車輛初次注冊日期至申請網約車經營時未滿2年;
4、采用自然吸氣發動機的車輛,排量不小于2.0升,采用增壓發動機的車輛,排量不小于1.8升,軸距2700毫米以上;新能源車輛軸距2650毫米以上,續航里程250千米以上;
5、安裝符合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的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以及具備固態存儲、無線傳輸、車內外影像監控功能的行車記錄裝置;
6、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要求;
7、應當在指定位置設置電子運輸證;
8、車輛屬個人所有的,車輛所有人應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且名下沒有登記的其他巡游車或網約車;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從以上的要求來看,天津的網約車細則很明確的表示對駕駛員及車輛的各項要求,其中最為嚴格的要求無非是駕駛員必須要有津籍津牌,這對于眾多外來駕駛員來說無疑是被直接宣布下崗,當然這樣的條例也不止只是天津,北京同樣也對網約車駕駛員提出了這也的硬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