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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共享停車”需克服三大障礙
發布時間:2019-10-12 分類:趨勢研究 來源:信息時報
北京市一些城區已經嘗試實施錯時共享停車。9日,北京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透露,正在研究出臺錯時共享停車的指導意見,將明確對停車設施供給方的獎勵機制和車位使用者的約束機制(《新京報》10月10日)。
車位錯時共享,提高利用效率,無論是對于治堵,還是緩解車位短缺,都有現實意義,因此不少地方先后作了嘗試。然而,車位錯時共享,理論可性并不代表現實可行,諸多地方的嘗試顯示,車位共享陷入了叫好不叫座的尷尬。
究其原因,首先是意愿受限。理論上非經營性停車位都可以分時段拿出來共享,但是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沒有逐利需求,車位共享后的秩序與管理反而會是一種負擔;至于小區內的個人車位,即便有意愿共享獲取收益,但物業基于管理難度增加的考慮,并不歡迎外面車輛進入小區。
其次是成本高。車位錯時共享,一旦運營起來,配套的設施與管理,一樣都不能少,誰來配套、誰來管理、誰來支付相應的成本?這是現實的瓶頸問題。況且,與成型的收費停車場相比,拿出來共享的車位顯得零碎,運營成本更高。
第三是管理難。車位錯時共享有時限要求,如果到點了不將車開走,就會影響到業主的使用,還可能引起摩擦。
可見,推動“共享停車”是個精細活兒,要下好“繡花”功夫。其一,分類實施,讓黨政機關單位車位先行一步,實行強制開放,以此帶動個人車位的錯時共享。其二,引導建立運營與管理模式,如,由專業的停車運營企業統一運作,協調車位所有人、物業等方面的關系。其三,健全法規與利益調節機制,如,收費標準、收益分配辦法,失信懲處辦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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