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文章
多元化交通大數據開放共享的推進路徑
發布時間:2018-12-18 分類:趨勢研究
目前交通大數據應用存在以下問題:關聯數據應用不足、數據更新頻率不高、開放層級較為簡單、數據采集可視化欠缺、實時動態數據匱乏,交通大數據開放共享應嚴守信息安全底線,遵循依法使用、安全可控,創新驅動、引領示范,政企合作、服務轉型,以點帶面、重點突破四大原則,加強多主體分級共享,逐步放開,實現數據應用的市場機制的創新,解決交通大數據應用的瓶頸問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社會服務能力;實施“互聯網+便捷交通”“互聯網+高效物流”,促進交通運輸行業轉型升級;激發商業模式創新,催生新業態,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政府向社會數據開放
第一、統一的信息集成機制。明確數據采集的部門,廣匯數據形成“洼池”,給予不同登錄部門不同的權限,實現數據的統一傳送與授權。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交通大數據除提供Word、Excel、Pdf等格式以及可視化圖集,還可考慮提供CSV可機讀格式或開放API接口等多元化數據格式。
第二、多渠道全面聯動機制。一些數據如突發交通事故、災害天氣等預警信息,應該實施多渠道聯動,以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公眾號等多渠道方式實現信息聯動,便于企業、公眾實時查詢和定制化精準信息推送。
第三、市場化結合定價機制。政府數據開放收費不應以商業盈利為目的,主要體現公益性質,但仍需要依據數據采集成本、傳送成本、存儲成本等,結合數據的商業價值進行成本定價,以市場化方式運作,實行合理收費后向社會開放。
企業向政府數據開放
第一、信息上下協力機制。企業與政府要加強合作,以共享標準為依據,以數據交換為抓手,創新政企合作的行業監管模式,塑造數據驅動的?;繁O管、網約車行業監管等共治數據服務標桿。
第二、權責利一體化機制。為便于政府治理交通擁堵、安全監管,如滴滴出行等網約車企業應有責任和義務向政府開放數據。在數據開放的精度和周期上,建議以宏觀統計數據為主。企業提供的商業數據不能漫天要價,同時要施行兩個保護原則,即保護消費者的個人隱私和保護競爭性企業的商業機密。
政府間數據開放
第一、多方協同機制。加強與國家、省在交通大數據領域的協同和合力,以國家交通運輸物流平臺為載體,提高數據互聯互通質量,進一步擴大寧波交通大數據的影響力。加強與其他城市的交通監控中心、政務服務平臺、物流信息平臺的交通大數據互聯互通,解決政府信息化建設的“千島湖”問題。
第二、共建共享機制。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打通“碎片化”信息孤島,融合集成有序市場,精準搭建數據服務的云網絡,形成數據服務的全行業“一張網”,提供數據服務、輿情監測、企業競爭性數據監控等服務應用。
企業間數據開放
第一、互動競合機制。比如,順豐與阿里從數據之爭到“握手言和”,體現了企業在數據開放共享領域要建立競爭和合作并存的關系。企業須從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出發,以更大的眼界和格局開展透明、陽光、正面的競爭,積極尋求解決問題的最大公約數,共同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第二、多方共贏機制。厘清企業合作的利益相關者,積極開展數據傳輸和挖掘商業價值等業務合作,形成企業、政府、公眾多方共贏機制,實現數據驅動的交通運輸業高質量發展。
(作者: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 黃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