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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將出爐新停車管理辦法 助力智慧新鹽城建設
發布時間:2018-08-11 分類:行業資訊
為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停車需求,有力策應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助力“強富美高”新鹽城建設。從今年5月15日起,我市在主城區范圍內開展停車問題百日整治行動。
整治行動開展以來,主城區停車秩序已出現新的面貌:亂收費的沒有了,違停車輛少了,交通秩序明顯好轉了這是廣大市民對于停車整治成效最直接的感受。與此同時,在多方考察磋商的基礎上,《鹽城市停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于近日出臺。
《鹽城市停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五大看點
看點一:機動車停車收費 實行“差別化”政策
第二十七條 本市停車收費實行“差別化”政策,分別實行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管理,具體收費標準由物價部門另行制定發布。
解讀:停車收費是必然趨勢,但并不是所有的車型、停車場所、停車泊位的停車費用都是一樣的。不同區域、不同車型的停車費,將由物價部門統一定價管理,從而避免停車亂收費等問題。
看點二: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智能化
第二十四條 本市停車服務、收費實行智能化,由停車管理機構會同公安機關建設統一智能停車管理系統。
解讀:統一實行智能化、信息化的手段進行停車管理,將大大縮短找車位的路程與時間,減少對道路資源的占用。
本辦法中,明確提出對外提供車輛停放服務的停車場(含路邊停車泊位),要按標準建設智能管理設施,并將數據接入智能停車管理系統,真正實現停車管理智能化,杜絕亂收費現象。
看點三:鼓勵單位開放停車資源,推進車位有償共享
第十六條 舉行重大活動、節假日期間以及應急情況下,公共停車場不能滿足社會停車需求時,機關、學校等單位應當按照公安機關的要求,在滿足自身停車需求的條件下向公眾開放。
第十九條 本市推進單位或者個人開展停車泊位有償錯時共享。停車場管理單位應當予以支持和配合,并提供便利。
解讀:鼓勵單位開放停車資源,將進一步推動共享停車資源,避免閑置浪費,各單位或小區的停車場在滿足自身停車需要的情況,可以限時向社會開放停車資源,緩解城市停車壓力,是百利無一害的。
看點四:統籌小區停車場增設計劃,提高租售車位比例
第十二條 房產部門應當統籌規劃老舊小區停車場增設計劃,逐年將老舊小區停車場改善納入政府年度基礎設施建設內容;牽頭組織并指導相關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住宅小區實際管理單位在居住區內增建停車場、在有條件的內部道路施劃停車泊位。
組織各區人民政府做好住宅小區內部停車管理工作,具體辦法由房管部門另行制定,對建有地下停車場的小區,提高租售車位比例,避免停車資源閑置。
解讀:新《辦法》中由房產部門牽頭,對于老舊小區增設停車場,對于建有地下停車場的小區,提高租售車位比例,無疑將逐步解決一些小區的停車位只賣不租、或是車位出租的數量及其稀少,導致很多小區內部車位長期閑置,小區周邊違停眾多的現象,從而避免停車資源閑置。
看點五:建立誠信鼓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第七條 本市建立停車信用獎勵和聯合懲戒機制。將停車場建設單位、經營單位、停車人的與停車管理相關的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信息系統,嚴重的可以進行公示、懲戒。
解讀:隨著在新《辦法》中將停車場建設單位、經營單位也同步記入信用信息系統,亂收費的停車場負責人也將進入黑名單,實行聯合懲戒。此舉將倒逼遵法守法,并建立誠信鼓勵機制,有利于市民進一步樹立文明停車、自覺守法、綠色出行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