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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構建城市智能停車建設項目招標6000萬
發布時間:2018-07-26 分類:行業資訊
武安市構建城市智能停車建設項目經武安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討論和研究通過,由武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作為招標人,對公共停車場的特許經營權面向社會公開招標,經過積極籌備,現已具備實施條件。為保證項目順利建設運營,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申請委托組織招標,擇優選定特許經營權主體。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武安市構建城市智能停車建設項目
2、項目地址:河北省武安市主城區
3、建設內容及規模:統籌城區閑置場地、有條件的城市道路等各類資源,科學合理布局,最大限度滿足市民停車需求,充分利用城市道路空間、通過在便道、非機動車道上增劃停車泊位,最終在主城區規劃了47處智能停車場,和近6000個路邊車位。
4、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項目總投資約6000萬元,全部為承辦企業自籌。
二、項目招標范圍及內容
武安市構建城市智能停車建設項目特許經營權。
三、招標組織形式及方法
1、招標組織形式:委托招標。
2、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四、投標單位資質及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具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的企業只需提供具有社會信用代碼獨立法人的營業執照副本)經營范圍具備停車服務等業務內容;
2、 具有承擔本項目專業人員、設備、技術等方面相應的服務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3、根據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文,對失信被執行人將取消投標資格(信用中國網查詢);
4、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或其他不良狀態,無重大不良資產或不良投資項目,具有較強的投融資能力(資信證明);
5、無行賄犯罪記錄(提供由企業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原件);
6、投標單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參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身份證)
7、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限定三家以內)。
五、 招標文件的獲取
1.投標單位報名時須持以下資料(有效且合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并裝訂成冊):
(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可只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3)無行賄犯罪記錄查詢結果告知函;(4)資信證明;(5)信用中國查詢結果;(6)開戶銀行許可證;(7)聯合體投標的須提供聯合體協議書。
2.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3.招標文件發售地點 :武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
4.招標文件售價: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8年06月25日09時30分,地點為武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二開標室。
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七、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河北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布。
八、備注
1.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2.首次投標需訪問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到“市場主體登錄”-“投標方登錄”頁面注冊,填寫基本信息、上傳附件并提交驗證,然后攜帶原件到交易中心進行現場驗證,通過后登錄系統填寫投標信息。已經在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注冊的投標人無需在注冊,可直接登錄并填寫投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