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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深圳路邊泊車可“事后繳費”
發布時間:2018-04-27 分類:行業資訊
新修訂的《深圳市機動車道路臨時停放管理辦法》自5月1日起施行。屆時市民使用路邊收費泊位時,可以選擇“事后繳費”的方式,但仍要事先啟動繳費程序,否則將按照違停處罰。這是記者從4月26日舉行的《深圳市機動車道路臨時停放管理辦法》修訂解析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據悉,支持事后繳費模式的新版宜停車APP預計于5月初上線,但宜停車微信公眾號、支付寶生活號的繳費系統將在5月1日以前完成更新,方便市民使用。
事先未啟動繳費按違停處罰
深圳市道路交通事務管理中心介紹演示了宜停車“事先啟動、事后繳費”流程。記者看到,新版“宜停車”啟動后,在輸入泊位編號后,頁面上新增提供了“付費方式”選擇,分別為“預付費”和“后付費”。選擇“后付費”的話,如果是第一次使用,需要按要求綁定信用卡。綁定成功后,車主需要輸入泊位編號,點擊確認提交后付費申請。車主停車結束、離開泊位后,將收到系統通知告知此次停車時長和停車費用,隨后可選擇支付方式并確認支付。如果不主動支付的話,系統將在3日后自動從綁定的信用卡中扣除費用。據了解,目前系統可支持14家銀行的信用卡綁定,暫不支持儲蓄卡作為信用擔保方式。而除了直接用信用卡繳費外,市民仍可選擇使用宜停車賬戶余額、支付寶或者微信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市民選擇事后繳費,仍要事先啟動停車繳費程序,否則將按照違停進行處罰。市道路交通事務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在現有的技術模式下,如果不規定停車后須先啟動繳費流程,則會對停車管理和收費工作帶來極大困難,因此本次修訂對新增加“事先啟動、事后繳費”的方式也同樣有停車后須先啟動繳費流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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