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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二期智能交通系統將于明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
發布時間:2017-12-08 分類:行業資訊
為減少交通違法行為,預防事故發生,今年以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投資建設了二期智能交通系統,重點對一期智能交通系統的點位進行了擴充,經過一年的建設,項目已接近尾聲,目前系統處于試運行階段,計劃2018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
二期智能交通系統主要包括一個數據中心,兩個平臺,四大監測體系,26個子系統。其中大數據中心將車輛、設施、道路、違法等各類動靜態數據進行統一管理,逐步融合社會中與交通相關聯的交通數據。交警122指揮中心依托“云平臺”和“集成平臺”開展指揮調度,路況巡檢、應急處置、交通誘導等各類交通管理和社會化服務業務。路面管控上對原有交通管理設備進行了擴充,新增路口電子警察86處,測速卡口13處,單行線抓拍監控18處,禁左抓拍監控5處。
目前項目已接近尾聲,系統處于試運行階段,計劃2018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建成后的路口電子警察,芝罘區覆蓋率達到90%以上,主要用于抓拍闖紅燈、逆行、不按規定車道通行、占用非機動車道、變更車道、違反禁止標線等違法行為;測速卡口主要用于抓拍超速、不系安全帶、使用手持電話、逆行等違法行為;單行線監控主要用于抓拍闖單行;禁左監控主要用抓拍違反禁令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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