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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埃落定!法院判定恒生侵犯迪蒙商標權
發布時間:2016-12-13 分類:公司動態 來源:南方政法網
11月3日,迪蒙科技控告恒生云融不正當競爭一案,在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近日,法院最終判定恒生云融構成不正當競爭,理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迪蒙經濟損失的責任。今年3月迪蒙對外宣布,將對國內110多家企業采取法律維權行動,打擊長期侵犯迪蒙科技知識產權的行為。截至目前,迪蒙已先后起訴國融信、杭州中申集團、恒生云融等20多家互聯網金融系統提供商,并且全部獲勝,其起訴密度和打擊力度舉世罕見。由于恒生云融是恒生電子旗下控股子公司,該案更是引發輿論巨大關注。
記者了解到,此番狀告恒生云融的迪蒙科技,成立于2005年,是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中國互聯網百強企業,中國首批研發互聯網金融系統的先行者,具有多項獨創性和自主知識產權的主營業務產品,包括迪蒙眾籌系統、網約專車系統、網貸系統、互金小貸系統等,無論是品牌知名度,還是市場占有率皆遙遙領先,是公認的行業領軍品牌。在深圳龍華區擁有 10 萬平方米的互聯網研發孵化基地,連續四年被列為深圳市政府重大項目,是深圳市人民政府重點支持的軟件開發企業。
迪蒙與恒生云融均為互聯網金融系統軟件開發商,雙方存在同業競爭關系。迪蒙擁有“迪蒙”、“迪蒙網”以及“迪蒙網貸系統”商標權,且“迪蒙網貸系統”軟件在業內具有較高知名度和美譽度。法院認定,恒生云融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長期將與其自身商標、產品名稱、企業名稱均無關聯的“迪蒙”“迪蒙網貸系統”設置為關鍵詞,指向其自身鏈接“迪蒙網貸系統恒生制造云融消費金融系統”,并用于宣傳、推廣自身產品,混淆公眾認知,直接或間接攫取迪蒙合法商業利益,構成不正當競爭。
目前,中國互聯網行業正處于搶奪用戶資源的粗獷式增長階段。隨著技術發展,一些互聯網企業不正當競爭手段更為隱蔽和復雜,加上互聯網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法律缺失,取證難、維權難已經成為互聯網企業創新的一大殺手。從案件性質分析,經營者“傍名牌”、“搭便車”的情況最嚴重,而涉及搜索服務如篡改搜索結果、詆毀商譽、商標侵權、擅用其他企業名稱等,也是目前多數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要表現。
國家高度重視并嚴厲打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11月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的《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明確提出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凹哟笾R產權保護力度,措施之一就是加大對知識產權侵權的賠償額度,要讓侵權人受到的損失更多一些”,中國科學院大學法律與知識產權系主任、中國法學會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李順德認為,中國在知識產權保護立法方面與國際基本接軌,但執法方面還存在較大差距,包括打擊力度有待進一步提高,其中,提高賠償額度能夠強化威懾力。
《意見》還提出,將故意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情況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春田認為,基于知識產權的特征,大公司之間相互侵權是常態,將故意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情況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的規定,也屬于威懾性措施。在此之前,國家工商總局就已經明確表示,今后侵犯商標專用權、傍名牌搭便車等不誠信行為,將納入信用監管,違法經營額達到一定數額要負刑事責任,這對中國建設創新型國家至關重要,也是中國成為創新大國必須越過的坎。